联合办学形式及注意事项 对于独立办学条件不成熟的合作伙伴,与现有培训学校联合办学是借鸡下蛋,迅速启动市场的一种方式。 当各方面条件成熟以后,还是要独立办学,才是真正做大作强的途径。
一、联合办学的对象
1、当地较大的培训学校,其生源与北师大奥小相同或相似,开设科目不冲突。
2、当地较有影响的少年宫、艺术宫、文化宫等公立培训机构。
二、合作形式:
1、联办方负责招生,提供场地,我方负责组织老师上课、教学及服务活动,双方利润分成。
2、双方分摊费用共同组织招生,我方组织教学,双方利润分成。
3、只租用对方教室,我方借助对方执照、场地招生,按所收学费分成,对方不参与相关业务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教学是核心技术,不让联办方参与 。
2、合作方提供执照,我方业务作为他们的一个组成部分,确保我方招生,授课的合法性。
3、合作方不能干预和影响我们自主招生及与其它单位的合作,我方可设置必要的区域保护。